荷兰将纽约市割让给英国

这一过程并非由一场战争决定,而是通过外交谈判和领土交换实现的。

事件简述

  1. 新阿姆斯特丹纽约的最初创建者是荷兰人,该城市的原名是新阿姆斯特丹Nieuw Amsterdam)。
  2. 1664年入侵:在荷兰与英国之间尚未爆发正式战争时,英国人向该地区派遣了船只。荷兰总督彼得·斯塔伊夫桑特在民众不抵抗的情况下,被迫将城市移交给英国人
  3. 名称变更:该城市以当时英国国王查理二世的兄弟约克公爵(Duke of York)的名字命名为“纽约”。
  4. 布雷达条约 (1667年):荷兰放弃了对纽约的权利。作为交换,它从英国获得了如今位于南美洲的苏里南,该地当时因糖生产而被认为更有价值。

简而言之,英国人得到了纽约,而荷兰人则将苏里南作为安慰奖,认为自己做了“一项商业上更有利可图的交易”。这就是历史的讽刺;如今,一个成为世界金融中心,而另一个则是一个小得多的地方经济体。

它是未经战争获得的吗?

我们可以说它是在“没有发射一发子弹”的情况下被移交的,但这并不意味着背后没有严重的军事威胁。整个过程是一个完全的“不投降就毁灭”的场景。

事件的幕后

事件的幕后实际上相当紧张:

1. 意外袭击

1664年,英国国王查理二世为了打破荷兰人在该地区的贸易垄断,将这些土地“赠予”了他的兄弟约克公爵。约克公爵随后派遣了4艘战舰和大约450名士兵前往占领该地。

2. 手无寸铁的总督

当时的荷兰总督彼得·斯塔伊夫桑特是一个相当严厉和专横的人。当英国船只靠近港口时,他想抵抗。然而,存在一个重大问题:

  • 民众不愿抵抗:新阿姆斯特丹的民众厌倦了公司(荷兰西印度公司)的管理,并相信英国人会给予更多的商业自由。
  • 军事不足:城市的城墙年久失修,火药储备非常稀少。

3. 那封著名的信

斯塔伊夫桑特坚持抵抗时,英国指挥官理查德·尼科尔斯给民众寄了一封信。信中大意是:“如果你们不抵抗就投降,任何人的财产都不会被侵犯,你们可以照常进行贸易。”

尽管斯塔伊夫桑特愤怒地撕毁了这封信,但他无法承受民众和城市显贵的压力。最终,在没有发射一发炮弹的情况下,白旗被升起。

后续:短暂的回归

一个有趣的细节是:荷兰人在1673年通过战争短暂地(大约15个月)夺回了这座城市,并将其命名为新奥兰治。然而,随着1674年签署的威斯敏斯特条约,他们被迫永久性地(再次通过外交途径)将其割让给英国人

所以是的,纽约的易手更多地是通过“展示船只进行恐吓”和“在谈判桌上握手”的方式实现的,而不是通过大规模的战场战斗。

Historic map or depiction of New Amsterdam transforming into New York under English rule, showcasing a diplomatic exchange or colonial architecture from the era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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